关于开展”保险+期货“县城全覆盖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
Date:2018-7-25 16:16:11Hits:65
各会员单位及保险公司: 为进一步推动“保险+期货”试点建设,提高试点模式 的可复制性及可推广性,郑州商品交易所(以下简称郑商所) 将开展 2018 年“保险+期货”县域全覆盖试点建设。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试点建设要求
(一)试点品种及实施县域 试点品种为白糖,实施县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 族自治县(以下简称罗城县)。
(二)申请主体及服务对象 试点项目申请主体为保险公司,申请主体须在罗城县有 分支机构,且具有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。试点项目合 作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(2-3 家),且期货公司下属风险管理 子公司须具备开展场外期权业务资格。 试点服务对象为罗城县全部甘蔗种植户。
(三)试点模式 利用“保险+期货”模式,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农业生 产实际的价格风险管理服务。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不得高于 1.14*权利金,并应根据投保人需求设计方案,全县的保险 方案必须统一,在提高保险保障程度的同时尽量降低保费。
(四)试点周期 试点项目承保周期应处于白糖生产周期内,且不低于 3 个月。试点结项日期不晚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(保险期间终 止日应不晚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)。
二、试点建设流程
(一)项目申报 申请单位需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《郑州商品 交易所“保险+期货”县域全覆盖试点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), 并按规定提交郑商所。
(二)立项评审及签订协议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,适时召开立项评审 会确定立项单位及对应资金支持额度。立项评审后,郑商所 将与获立项的保险公司及合作期货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合同。
(三)项目实施 立项单位须根据试点建设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有序组织 实施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建设全部流程。立项单位及 合作期货公司应强化服务意识、提升服务质量,并根据郑商 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接受并配合郑商所的跟踪管理和 检查工作。
(四)结项评审 项目结束后,立项单位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。郑商所对 结项材料审核后,适时召开结项评审会。
三、试点支持方案 郑商所将以手续费减免形式对试点项目进行支持,支持 资金应全部用于补贴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费用。立项单位提 交保险合同、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之间资金流水、场外期权 协议书及交易确认书等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,郑商所对与立 项单位合作的期货公司进行初次手续费减免(项目支持额度 的 50%);项目结束并通过结项评审后,郑商所进行剩余手续 费减免(项目支持额度的 50%)。
四、项目征集方式 请有试点建设意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前将项目申请书(2 份加盖公章的书面版本及 Word 版本)报送郑商所,逾期不予受理。 联系人:崔小年、王远 电话:0371-65611878 0371-65610973 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30 号期货大厦 邮 编:450018 电子邮箱:xncui@czce.com.cn 附件:郑州商品交易所“保险+期货”县域全覆盖试点 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 7 月 25 日